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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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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114學年度國中小暨學前教育階段特殊教育班教師甄選參加複試人員名單及教學演示試教題目
2025-7-1 22:7    
一、依據「高雄市114學年度國中小暨學前教育階段特殊教育班教師甄選簡章」辦理。 
 
二、本次甄選各教育階段參加複試人員名單請詳閱附件1。
 
三、本次甄選各教育階段初試最低錄取分數及教學演示試教題目說明如下:
 
(一)國中身心障礙類:最低錄取分數為76分,教學演示試教題目請詳閱附件2。
 
(二)國小身心障礙類:最低錄取分數為76分,教學演示試教題目請詳閱附件3。
 
(三)學前身心障礙類:最低錄取分數為60分,教學演示試教題目請詳閱附件4。
 
四、如應考人欲查詢初試成績,請自行至「高雄市114學年度特殊教育班教師甄選系統」查詢(網址https://exam.kh.edu.tw/special/index.jsp),不另寄發成績單。
 
五、受理初試成績複查申請:
  (一)時間:113年7月2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11時。
  (二)地點:高雄市前鎮區復興國民小學(地址:高雄市前鎮區民權二路331號),於高雄捷運紅線獅甲站2號出口,步行約7分鐘。
  (三)方式:應考人持國民身分證(或貼有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如駕照、護照及健保卡,需於有效期限內)正本、甄選證及成績複查申請表(甄選簡章第30頁)親自或委託(須檢具委託書)(甄選簡章第29頁)辦理。
  (四)費用:複查手續費新臺幣100元。
 
六、審查複試人員資格及繳費(含代理教師年資加分審查),相關資訊如下:
  (一)時間:113年7月4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中午12時。
  (二)地點:高雄市前鎮區復興國民小學(地址:高雄市前鎮區民權二路331號),於高雄捷運紅線獅甲站2號出口,步行約7分鐘。
  (三)方式:通過初試應考者依限親自或委託(須檢具委託書)(甄選簡章第30頁)攜帶複試資格審查封面(甄選簡章第31頁)所列項目文件、甄選證、報名表及相關驗證文件(證件繳交影本,以A4大小影印,正本驗畢歸還)。
  (四)費用:現場繳交報名費新臺幣1,200元。

附件:
1.附件1-複試人員名單.pdf
2.附件2-國中身心障礙類教學演示-試題-1-8.pdf
3.附件3-國小身心障礙類教學演示-試題-1-8.pdf
4.附件4-學前身心障礙類教學演示-試題-1-8.pdf

公告高雄市114學年度國中小暨學前教育階段特殊教育班(身心障礙類)教師甄選初試試題正確答案
2025-6-29 10:20    
一、依據「高雄市114學年度國中小暨學前教育階段特殊教育班(身心障礙類)教師甄選簡章」辦理。
 
二、高雄市114學年度國中小暨學前教育階段特殊教育班(身心障礙類)教師甄選初試試題及建議答案業於114年6月28日(星期六)上午11時後公告於本局局網(公告編號:B114002865),並經受理應考人初試試題疑義申請,初試試題正確答案請詳閱附件。
 
三、甄選初試不另寄發成績單,請應考人於114年7月1日(星期二)下午10時起,自行登錄「高雄市114學年度特殊教育班教師甄選系統」(https://exam.kh.edu.tw/special/index.jsp)輸入甄選證號碼及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查詢。
 
四、如應考人對甄選初試成績有疑義者,請於114年7月2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11時持國民身分證(或貼有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如駕照、護照及健保卡,需於有效期限內)正本、甄選證及成績複查申請表(甄選簡章第30頁)親自或委託(須檢具委託書,甄選簡章第28頁)至高雄市前鎮區復興國民小學人事室申請。
 

附件:
1.正確答案-公告.pdf

公告高雄市114學年度國中小暨學前教育階段特殊教育班(身心障礙類)教師甄選初試試題及建議答案
2025-6-28 11:26    
一、依據高雄市114學年度國中小暨學前教育階段特殊教育班(身心障礙類)教師甄選簡章辦理。
 
二、高雄市114學年度國中小暨學前教育階段特殊教育班(身心障礙類)教師甄選初試業於114年6月28日(星期六)上午9時至10時假高雄市立明華國民中學辦理完竣,初試試題及建議答案請詳閱附件1、附件2。
 
三、如應考人對上述試題建議答案有疑義者,請於114年6月28日(星期六)中午12時至下午4時填寫試題疑義申請表(甄選簡章第29頁)及檢附參考佐證資料(書名、作者、出版年次、印刷年次及頁次等),依限傳真至07-3326601或寄至fhpstsui@gmail.com,並請於傳真或寄發電子郵件後再致電至復興國小(07-3351784分機741)。
 
四、有關初試試題正確答案之公告,訂於114年6月29日(星期日)上午10時後辦理。

附件:
1.高雄市+114+學年度國中小暨學前教育階段-試題.pdf
2.參考答案.pdf

有關本市增置特殊教育法第51條第4項編制內特殊教育教師辦理鑑定評估工作名額4名
2025-6-27 9:16    

dot內容

一、114 學年度新增置 4 名身心障礙類編制內正式特殊教育教師人力,增置學校(園)及名額如下所列:

  (一)學前階段:高雄市岡山區嘉興國民小學 1 名。

  (二)國小階段:高雄市前鎮區瑞豐國民小學 1 名、高雄市岡山區兆湘國民小學1 名。

  (三)國中階段:高雄市立民族國民中學 1 名。

二、注意事項

(一) 上述人員之權利義務依據「特殊教育法」、「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 身心障礙學生及幼兒鑑定評估人員資格權益及培訓辦法」及「高雄市身心障礙學生鑑定中心設置及運作要點」之規定辦理。

(二) 上述人員應遵守下列事項:

  1. 增置教師應於本市身心障礙學生鑑定中心上班,均無課務安排,寒暑假照常上班。

  2. 辦理鑑定評估工作,應核予公差假、支給差旅費及施測費,惟不得支領個案綜合評估報告撰稿費,且不受案量之限制。 


△相關網址:https://www.kh.edu.tw/bulletin/boe

公告高雄市114學年度國中小暨學前教育階段特殊教育班教師甄選增列錄取名額
2025-6-27 7:57    
一、依據「高雄市114學年度國中小暨學前教育階段特殊教育班教師甄選簡章」辦理。
 
二、旨案增列缺額20名(不含評估人員專職人力)如下:
 
  (一)國中4名:
 
      1.高雄市立中芸國民中學1名。
 
      2.高雄市立大寮國民中學1名。
 
      3.高雄市立燕巢國民中學1名。
 
      4.高雄市立永安國民中學1名。
 
  (二)國小6名:
 
      1.高雄市苓雅區苓洲國民小學1名。
 
      2.高雄市茄萣區茄萣國民小學1名。
 
      3.高雄市旗山區圓潭國民小學1名。
 
      4.高雄市內門區內門國民小學1名。
 
      5.高雄市大寮區潮寮國民小學1名。
 
      6.高雄市六龜區龍興國民小學1名。
 
  (三)學前10名:
 
      1.高雄市三民區莊敬國民小學1名。
 
      2.高雄市小港區太平國民小學1名。
 
      3.高雄市仁武區烏林國民小學1名。
 
      4.高雄市仁武區登發國民小學1名。
 
      5.高雄市左營區新上國民小學1名。
 
      6.高雄市岡山區嘉興國民小學1名。
 
      7.高雄市新興區信義國民小學1名。
 
      8.高雄市楠梓區加昌國民小學1名。
 
      9.高雄市立路竹幼兒園1名。
 
      10.高雄市鳳山區文山國民小學1名。
 
三、如應考人對於上述缺額有疑義者,請逕洽本局特殊教育科之承辦人員於下:
 
  (一)國中:簡靖瑜辦事員,電話:07-7995678分機3076。
 
  (二)國小:林妤柔科員,電話:07-7995678分機3076。
 
  (三)學前:曾子芸科員,電話:07-7995678分機3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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